簡要: 本人在珠海長隆海洋王國白鯨劇場園區工作人員指定童車停放點處丟失童車及車上一些瑣碎物品,童車是他們不讓我們隨身攜帶進場,需要停放在指定停放點,丟失后,海洋王國說不是他們的責任,不予以賠償,也沒有一個合理的處理辦法,唯一辦法就是等他們找到童車為止(一天,二天,一年,十年沒有個時間限度)。懇求大家頂起貼子,一為大家以后旅游留個神,二為喚醒海洋王國的給我一個負責任的說法。有同樣經歷的親們,請務必站起來。謝謝大家。
事件背景: 一個月前我們就預定了6 月末珠海長隆海洋王國的套票,想說帶著我家寶寶開開心心的過一個愉快的周末。出發前可做足了準備,我家寶寶才2 歲半肯定會是走不了多久就要抱的,我們明知園區里有童車租用,可是考慮到近暑假+ 周末人多有可能童車數量不夠,也考慮到自己的童車寶寶會坐得更習慣點,最后決定還是自己帶童車出發。
出發: 6 月28 日(周六)早上廣州出發了,帶著寶寶出門事就是多磨磨蹭蹭的,加上不認路導航指示不清走錯路,直到中午13 :00 才趕到酒店。(客觀簡單評價一下主題酒店,酒店很新,很大,房間無異味,客服態度還可以,可能是周末人流量很大。酒店里好幾個餐廳就是消費高味道一般,酒店附近最近可以吃東西的大排檔要開車約15 分鐘左右,也就是說基本都會在酒店里消費了。酒店泳池里有室內水上樂園,可是現在已經開始要收費,憑房卡100 元/ 人。)check-in 、放好行李、換票、簡單吃個午飯。于15 :30 分左右乘坐酒店的免費穿梭bus 進園區。
事件的發生經過: 酒店離海洋王國距離也就是5 分鐘的車程。很快我們就進去了園區,那天大中午的太陽實在太大,知道16 :00 白鯨劇場會有一場表演,所以進園第一時間就直奔劇場。劇場門外工作人員跟我們講童車不能放里面,要停到他們指定地方(就在劇場門口邊上)。出于擔心我就多嘴問了句:“放這有人看嗎?”她說:“沒有,我們有攝像頭,不用看管。”看看附近也停放著不少的童車,也就放心把童車放下。由于當時離表演時間就只差幾分鐘了,趕緊把寶寶抱下,放在童車上的一個保溫瓶,一個保溫桶,寶寶的奶瓶(這些都有一個小袋子裝起來放在底部雜物籃里),帽子,墨鏡等小件并不是貴重物品都來不及收拾就進場了。
一場表演下來也就15分鐘左右,等我們出到原來停放童車的地方時候發現我們的童車已經不見了。第一時間我們就跟劇場里的工作人員聯系登記失物,把童車的特征描述給他聽,還把童車的照片發了給他。然后我就問他,“我停放在那里你們沒人看管,說有攝像頭,也不讓我們帶進場現在丟你說怎么辦?”他回我說,“因為場里人較多,不便攜帶童車進場,所以只能讓游客把車停放在劇場門外指定停放點上。”我再問:“之前有丟失過嗎?”他:“有。”我聽了就惱火了:“你們已經有類似的事情發生過了,怎么你還沒完善管理制度,人家亡羊了還懂得補牢,你們就任之由之?”這個時候他已經答不上話了。只是讓我們等他電話,是等他找到我們童車的電話。我不能因為車子丟了然后悶悶不樂一下午所以放松心情繼續跟老公,寶寶繼續游玩。可是寶寶就一直在問:“媽咪,仔仔車車呢。”唉……. ,當時我什么也做不了,只希望能盼到他們的好消息。
一直到了下午18:00點左右我手機也快沒有電了,可是一個客服電話我都沒有接到。出于擔心要是有什么消息他們聯系不上我們,我們就主動跟白鯨劇場那邊工作人員聯系。他們說已經盡力了,也在園區里找了一圈可什么都沒找到,同時也通報了園里的各區人員留意,也是一點消息都沒有,現在讓我們到客服那邊咨詢。
在園區里的客服中心待了一個多小時,前后來了三個不同的人前來跟我們說事,基本就是讓我們重復再重復事情發生經過。他們都沒有給出一個準確的解決方法給我們。他們一個勁的就是在推卸責任,說園區是一個公共場所,丟失物品與他們無關,沒有一個處理限期,失物找到就通知我們。這下我就惱火了,他們這樣的意思是否就是說找十年沒找到就不通知我們了,這也不是他們的責任了,沒有一個如果找不到的處理辦法啦?再說,一個童車你們會找這么久嗎,我看找個一兩個小時后你們就會丟下不管了。車子明明就是你們不讓我隨身攜帶,明明就是你們指定讓我放那,明明問了你們說有沒有人看管,你說有攝像頭不用看管。好了,現在來跟我講不是你們的責任,不會作賠償處理,只會找到了才通知我們,是不是找不到就不管了?事情就不了了之啦?你們這樣是不是太霸王了?待在這客服中心的時間里沒有一個專門的人前來跟我們處理此事,就更別說有口水給我們喝了。這一待就一個多小時,也都19 :00 點多了,我寶寶也餓了,身上有奶粉,可是奶瓶丟了呀。只能再抱上寶寶出去買些東西給他吃,離開前我很生氣的說了句:“我們已經在這好長時間了,你們都是對我們愛理不理的,沒有一個可行的處理辦法,要不就找到我車,要不就賠償我們。不要就在這推卸責任,我現在出去找吃的,我等下回來時我需要你們一個說法,要不就報警,我實在沒法再信任你們了。”
報警: 那個點數基本可以吃的只有蛋糕面包了,怎么都好可得讓寶寶填個肚子。等寶寶吃完回到客服中心已經是19:45分左右,這個時候有一個自稱為值班經理的有點小胖的戴眼睛小子出來跟我們講話(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來的,好像叫什么華,我隱約記得姓吳,我老公說好像姓許)。這個人的態度可不太好呀,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說東西丟了不是他們的責任,他們只能找到后通知我們。說不會給予賠償,也沒有一個處理限期。說已經翻查了視頻,不知是什么人偷的。沒有一個固定的人來跟進我們的事,說他有好多事要處理,給我們查詢事情進展的只有一個客服電話,還要是一個上班時間為10:00-20:00的服務電話。還說我們要是想報警那就報警吧。這人牛吧。
眼看就要到20:00點了,海洋王國要清場了。我們馬上報警,警察來得倒挺快的。一來就是再次重復事情經過,向他們得出我們的要求(就是給出一個找車子的時間,如果沒找到我們要求有一個合理的處理辦法,比如賠償呀什么的。)當時一共來了三位警察,其中有一個應該是頭來的。他跟我們講,在園區里丟失東西還是讓園區工作人員去找找的,他們幫不了,但既然我們報警了他也就是按程序回派出所做個筆錄,致于賠償,他說那基本是不可能的事,他們園區這么大,責任不在他們,要是我們堅決要求賠償就只能讓他們上報法院,讓法院來處理,裁定是否是他們的責任。(首先,我不是學法律的,相關的法律我真不太懂,但是作為老百姓,他這樣說我個人感覺就是渺茫,我們有什么事情無處申報。)
警察跟客服中心說要看視頻,客服那邊就找了一個應該是保安頭目的人過來吧。警察跟他握了個手,然后讓保安讓我老公帶他去看當時的停放點。確認回來是停放點的正上方就有一個攝像頭。保安說今晚就開始翻查,要是這樣的話范圍縮小了,加上我們給予了明確的丟失時間,要返查應該不會太難。那保安說,今晚查到后通知XX警官,明天再跟我們聯系(當時我就有一個疑問,因為他跟這位警察接觸的時間還不到半分鐘,之間沒有交流電話號什么之類的,可是他確確實實的話會打電話給這位警官,我個人猜測要不他們園區里失物太多,報警次數多,以致基本固定的警察他們都認識了。要不就是他們園區跟附近派出所的關系是非常的好)。后來我們在跟保安的聊天中特知,在他們園區里丟失的童車次數不少,有找到的也有沒找到的。在找到的童車中,偷車人的理由居然是因為自家的寶寶走得太累了。真是一樣米養百樣人,明明園區有童車租還會有人這般無恥貪心,難道只有你家寶寶會累。
既然人家這樣說了,我們也只好回酒店等等消息。第二天(6月29日),本來我們還買了票進去再玩的,實在沒心情玩了,票給退了。等到10:00點左右了,我們還沒收到一個來電,我們再次主動聯系當時的保安。得到的消息居然是對著童車停放處的攝像頭是壞的,無聯網,無法查看當時的情況。然后因為之前報警了,我們還需要自行去一趟橫琴派出所做下筆錄。我們已經是無言了…………
警察局: 還好派出所離酒店不是太遠,把詳細的情況說了一遍。當時就有一位警察跟我們講,為什么我們不跟園區他們談判,有時候會在什么項目上減免什么的。(這里我有一個疑惑,28 號那天接警的警察跟我們說賠償是不可能的,要就是上到法院讓法院判責任,29 號接警這位警察又跟我們講可以跟他們談。是我中間有什么理解錯誤的嗎?)然后警察還跟我們講,這事不一定能立案因為立案還要涉及金額問題,一般是二/ 三千起立案,而我們的雜七雜八加起來算個RMB1500 左右,還得要折舊。(再次覺得這事情最后會是不了了知了。)
總結: 在這件事情里,我認為海洋王國是有主要的責任,因為是他們明確指定讓我們把東西存放在他們指定的地方,東西存放時并沒有告知游客會存在丟失的可能性,需要我們自行做好相應措施。再說,同樣的問題已經出現多次,卻無視事情的再次發生,沒有及時更新管理方法,對事情任之由之,當處理事情的時候總是我們主動聯系他們詢問情況。這種態度令人發指。
如果派出所不立案我們也還是能了解,畢竟中國這么大什么案子都有,比我這個大多的一大堆。沒法分身調查小事,合理利用資源是應該的。可我這里有一個意見,我相信海洋王國里丟失東西報警的不止我們,我認為派出所也應該跟園區領導層那邊提出更有效的游客物品監管方案(畢竟這方法派出所比旅游區更有防范經驗)。這個世界上不是每個人都很有錢,有錢人可能覺得一杯水1500 塊都不覺得是什么,但是打工族的,1500 塊往往就是他們一個月的血汗錢。
這次我發貼的意愿是,1. 希望海洋王國能給出我們一個負責任的說法。我們在園區里不讓我們自己隨身攜帶而導致東西的丟失,請注意,是你們不讓我們隨身攜帶,你們不能百般推卸責任。2. 能引起群眾,媒體的注意,我們需要維護自己的權利,不能讓這些旅游地來個拖字決然后最終讓事情不了了知。然后再有下次,不能讓這樣的行為惡性循環。親們,麻煩頂起吧,我曾聯系過DV現場,也許人家覺得這不是一件有價值的報道,目前為止還沒收到他們的回復。現在只能靠大家的力量了。再次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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